罗豪才(罗勇豪是谁)
时间:2026-02-05 21:30:38 出处:房产网站阅读(6465)
今天给各位分享罗豪才的罗豪知识,其中也会对罗勇豪是才罗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勇豪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罗豪现在开始吧!才罗
软法问题
一、勇豪软法的罗豪概念
Francis Snyder(弗朗西斯·施尼德)认为,软法总的才罗来说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可能产生实际效果的行为规则。我国也有学者曾经对软法的勇豪概念提出过解释,北大法学教授罗豪才曾指出:“软法”是罗豪指那些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才罗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勇豪法律规范。
二、罗豪为什么会有软法
1.因为国家和地域性差异,才罗用统一的勇豪硬法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理效果
2.软法在于容易妥协,能推进协作
3.软法的制定、实施的环节的运行成本低于硬法
4.软法有灵活性,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更能适应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
三、软法的意义
1.是对硬法的补充
2.软法对公共治理比如重塑社会道德信仰与普遍信用治理有独特作用
3.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巨大作用
四、软法的未来走向
1.有硬化趋势,新软法诞生
2.保持现状继续发挥作用
3.因不符合社会需求被摒弃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考研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考研分享
一、考研前的准备
只有经历过,才会有真正的体会,这是我考研之后最大的感受。
像备考之前相关资料的搜集是十分重要的,大家可以在考研文库上看看,关于这个专业相关的信息(如经验、报考详情分析等等),能够让大家在复习的过程不至于迷茫,而是坚定步伐,勇往直前!
二、初试经验
研究方向:
01刑事诉讼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外国语(七选一,详见目录说明)
③701法学综合
④811刑事诉讼法学
近几年分数线:
2021年:复试分数线60/90/365.
2020年:复试分数线65/95/380,实际录取44人,最高/低分420/381.
2019年:复试分数线60/90/370,实际录取39人,最高/低分417/370.
2018年:复试分数线60/90/370.
2017年:复试分数线60/90/360.
初复试考试范围:
701法学综合
法理学(30 分):法理学导论(法学的基本概念、法的运行、 社会中的法);
宪法学(30 分):中国宪法;
民法学(30 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
民事诉讼法学(30 分):民事诉讼法学(含民事证据、民事 执行);
刑法学(30 分):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分论。
811刑事诉讼法学(150 分):
刑事诉讼原理、原则、制度(含 刑事证据)、程序。
参考书目
626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北京英华法律培训学校组 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诉讼原理》杨荣馨著 法律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主编 北大出版社
900 法学综合卷
宪法
《宪法》,周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宪法的司法化》,王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选择宪法》,王磊,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行政法学》 罗豪才、湛中乐,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
《秘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潘剑锋,北京大学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学概论》汪建成,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
《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
《中国刑法轮》杨春洗、杨敦先、郭自力,北京大学出版社
632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概论》 汪建成 北大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第二版) 陈光中 北大出版社
《刑事审判原理论》(第2版)陈瑞华 北大出版社
《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 陈瑞华 人大出版社
(1)政治
我是在暑期将马原和毛中特的强化课听完,马原主要是要了解其中的内在逻辑,其次是做好笔记,在做题及时找到源头加强理解就行,毛中特也是要听课,主要理解重点在哪里,做好笔记,之后通过做题加强记忆。而思修和史纲,个人人认为没有必要去听网课,这部分属于认识记忆型的问题,可以在做题过程中对做错的地方加强以记忆即可,而且可以发现其实重要的需要记忆的地方并不多。到最后一个当然这些主要是应对选择题,而政治决定性的就是在选择部分。政治背诵,我从十月开始跟《主观题应试宝典》,一周两到三次,一次一个小时左右,这样最后就不用花大量时间背肖四肖八,可以留出很多时间去背专业课。
(2)英语一
首先要指出的是考研英语重在自身积累,建议大家尽早开始背单词。词汇量是考研英语的基础,所有人一定要重视单词的记忆。建议大家最迟3月份开始背单词,背单词所用教材推荐用恋恋有词,第一遍可以跟着视频,视频学习后一定要注重复习。建议大家在3月—10月份之间恋恋有词最少背3遍,从而能够具备一定的词汇量。背单词过程中也可以结合手机单词软件进行考研单词记忆。
考研英语中阅读是重头戏。故另外有一个重要阶段就是从七月份开始(这个过程可以提前)要做阅读精读精做,每天可以只做一道阅读,但是要弄会里面的全部知识,包括单词、句型、全文翻译,把这道题做到熟练。这个过程要坚持到九月份,把这个过程做好,在综合能力上就会得到提升。从九月份以后要开始做整套英语卷子,重点要强调的是不仅要做,做了也要学习卷子里的内容,改错题。考研英语中作文的分值也比较高,作文分为大小作文,这部分建议大家大小作文至少背5篇范文。学会作文仿写,同时注意书写规范,从而就能得到好的分数。
(3)701法学综合
民法
3个名词解释,1个简答,1个论述。重点考民法总则,物权法和债权法。买到教材大体通读了一遍,我法考用的是韩祥波的民法,注重体系化的讲解。考的是你对教材的熟识度,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正式复习可以配上笔记等讲义资料梳理知识,要学会分析出哪些是考名词解释,哪些考简答,哪些容易考论述,自己给自己列出一些重点。
法理
前面讲法理学的背景知识,法的渊源,原则,规则,体系,效力,作用,权利与义务,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等等,都有一定的逻辑顺序。然后是立法执法司法,后面的内容一般不是考的重点,尽量掌握,全书都是重点,要求熟练掌握。
宪法
结合笔记记忆,宪法的基本知识,原则,几次修宪的历史,制度,国家机关,公民权利与义务,违宪审查等部分很重要,其他的比如政党制度历史发展不用细看。
刑法
答题时也要按照四要件的结构去答,做案例题时按照法考主观题的阶层化的思路去思考。仍然是按照体系化的思路去理解知识,无非是总论+分论,总论又包括犯罪论和刑罚论,分论则有十章的内容,重点理解三大刑法原则,法综考的内容以总则为主,刑九修正案出来那年重点考的是分则,所以复习时要结合热点问题,论述题一般考案例题和论述。
民诉
书写的很细致,我当时法考和专业课的备考都找了直系的学长辅助我备考,不得不说一对一针对性很强,简单易懂。
(4)811刑事诉讼法学
对于知识架构,要做到极度熟悉的那种状态,比如哪一章讲了什么内容,具体分几小节,如何答一套程序的整个流程,毕竟刑诉属于程序法,科学的掌握每一道工序可以把繁琐的知识梳理的井井有条,涉及机关繁多,每个机关什么职权要精准掌握,这些其实是需要生活尝试的,这方面建议平时多看庭审现场之类的节目,我就特别喜欢今日说法,律师来了等等节目,获取热点的同时,还能把书上生硬的知识演绎的鲜活生动,帮助对各个模块知识的巩固。其次,要注意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对比,比如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审判阶段的异同,类似的对比还有很多,自己平常要善于总结。接下来,要关注理论热点,哪些是今年学界热议的话题或者是司法改革的重点,把握理论动向,对答论述题很有帮助。
备考攻略:
679 法学综合卷
此部分考察涉及到最新实事和相关论文的部分较少,更要反复背诵记忆,防止被拉开太多的分数差距。679法学综合卷包含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内容。
法学院专业课1近几年频繁更改考试科目和内容,考生前期无法判断该如何复习。2015年将专业课一的法理学改为考法理、宪法、民法综合;2020 年实行了一年大综合模式;2021年随即改为分专业考察,与20年以前大致一样,但专业课一去掉民法,专业课二增加了一部分内容。但结合历年改革情况,预计以后还是会进行分专业查考,因此,建议考生要把每一个知识点看细致。
法理学部分,首先第一遍通读课本,读课本的时候边读边记笔记。需要细致复习过每一个知识点,且21年以后法理部分的分值增大,更需要认真准备。法理学的考察重复率较高,但是没什么诀窍可言,唯一的一点就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因此,笔记显得尤为重要,而思维导图是一个很好的方式,着重对于概念的定义进行记忆,同时,遇到相类似的概念时,可以进行比对,更加深了对于概念的印象。因此,将自己手里已经完善好的法理学笔记进行反复的背诵,重复是记忆之母,到后期会越背越快。此外,鉴于考试出题的特点,建议679法学综合卷的备考以真题和高其才的课本为主,因为高老师喜欢用书本中的材料出题,所以在后期背笔记的过程中,仍应抽出时间熟悉一下书中的材料。
宪法学部分备考的时候其实建议大家把《宪法学讲义》多读几遍,补充《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补充书籍需要研读其理论深度。每读一遍,都会觉得有新的收获,宪法学我也是建议大家以思维导图的方式去学习,因为每一个知识点其实都可以发散出很多的知识点,以导图的方式学习会更有助于记忆和理解。宪法学部分同样重复率很高,且因法宗新改革,其出题难度和深度还不稳定,不排除出题会越来越难的可能,复习时要尽量去理解,并结合事例进行分析。
977专业综合卷二保研刑法学与证据法学
刑法学里的知识点实在是太多太多,且深度蛮深,需要有条理的去理清每一个点、每个点之间的联系、区别。因此,建议同样用思维导图的形式进行备考记忆。另外,备考的时候,建议大家将不同的观点以表格或导图形式进行罗列,虽然到最后冲刺到时候不一定会把每个观点都记得很清楚,但是也要学会输出大多数都观点。毕竟观点展示是备考的时候最重要的一个备考要点。对于理论题,更多的是考验你知识面的广度,如结果无价值和二元论的理论区别等。
证据法可以分为刑事证据法和民事证据法,虽然有很多想通的地方,但差异也挺大的,尤其是证据规则。证据法非常系统,脉络清晰,就传统的证据法知识看并不难,牢记专业名词,理解证据规则,夯实基础。证据法证据法备考应该在备考中感受证据法学的乐趣,学习英美法中很多有趣的证据规则等等。证据法中相对较难的可能是对英美证据规则的理解,应对的办法可以是从联邦证据规则入手,多看案例理解消化,其他还可以看看老师的论文,每年哪位老师出题不一定,风格不一定,简而言之都要准备,而每位老师的风格从书里就能看出来。所以同样需要先通读,了解大概,之后分版块化系统图做笔记。据法一定要提纲契领,把自己觉得可能的考点列出来,先整理考点再根据重要性对这些考点分级,反复记忆,不断修改。
重视知其然,不如要重视知其所以然。将自己学过的知识重新整合,虽然有点痛苦,但I既然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就是要给自己一份满意的答卷。考研尽在咫尺,为了自己的目标,努力奋斗。
备考心得:
专业的选择首先应考虑自己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考研这件事一定要先有充分的准备和心理建设,在考研阶段尽量保持专注。考研其实是很功利性的事,要记住效率第一,时间第二,也就是几小时高效率的复习远远要好于十几小时的昏昏欲睡。
注意事项:
①由易到难,这样容易建立信心,比如可以从自己擅长的题型做起。
②每位老师的风格从书里就能看出来。
③看书时一定要先搭建框架和体系,在内容上,要重理论轻实务,重基础轻创新(复试阶段才考虑个人观点、创新等)。
三、与学弟学妹共勉
考研这段旅程每个人都在一趟列车上,但是看到的风景却不同,有辛酸,有欢乐。考研不易,每个人都不容易,只要你坚持努力,结果一定不会差。希望我的考研经历会对你起到作用,哪怕只是一点点。考研确实不易,但做好决定,就不要轻言放弃,努力过即可,哪怕享受过程,也是种难得的经历。只希望未来成功的你,会感谢今年努力上岸的样子。
加油吧各位考研人,只有真正付出过、努力过,才不会在考研路上留下遗憾。
北大原副校长法学大家罗豪才什么时候逝世?
今日中午,长安街知事从北大法学院获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原副校长,我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奠基人罗豪才今天上午在京逝世,享年84岁。
长安街知事发现,北大法学院官网首页已变成黑白灰的色调,罗豪才的遗像被置顶,鹤发白眉的他戴着黑框眼镜,微笑着打量这个世界。头像旁边有一行大字:沉痛悼念罗豪才教授。
北大法学院官网首页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1934年3月,祖籍福建安溪的罗豪才出生于新加坡,然而那时的新加坡正被日本占领。因为许多亲人朋友被日本侵略者杀害,罗豪才自小“对日本帝国主义心里非常痛恨”。
日本投降后,罗豪才重新获得了读书的机会,随着后来家庭经济情况好转,跳级考了中学。此后,他又参加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1951年4月14日,他不幸被新加坡殖民当局逮捕,后监禁一年零三个月,那时他只有17岁。
1952年7月,罗豪才由于“出生证”丢失而被无理地驱逐,他也由此返回了一直思念的祖国。回国后,他先后在广州知用中学、无锡市第一中学读书,并于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那时罗豪才的梦想,就是用知识去探求中华民族的自尊,用法律去支撑中华民族的崛起。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北大法律系计划开设东南亚国家法律课程。罗豪才在新加坡曾学过印尼语,于是在1960年被学校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这也开始了他数十年的教书生涯。
1984年,在北京大学任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的罗豪才获得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的机会,他的联系导师便是美国行政法的奠基人盖尔霍恩。正是这一年,为罗豪才回国探索适合中国的行政法学产生了极强的借鉴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期,罗豪才在综合分析、借鉴国内外行政法学理念和流派的基础上,与袁曙宏博士等率先提出“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这个崭新的命题,并立即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重视。
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至此,罗豪才为中国立法的心愿得偿。
1995年6月,罗豪才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主管行政审判和法官培训等工作,不仅常常要为协调、调查某些案件亲自出马,而且还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工作。在工作中的全身心投入,为罗豪才赢得了“人民法官”的尊称。
不仅如此,他还十分关心海外留学人员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归国创业、为祖国服务。他组织中央调研组走访国家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单位,并对北京、上海、苏州、南京、大连等地的“创业园”进行考察调研。
“一米八六的大个子,一辆二八的自行车,刹车不灵,双脚一踩地,车就停住了。”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上世纪90年代在北大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在回忆起自己导师的时候,他讲起了这些细节。
当时,罗豪才已经是北京大学副校长,同学们在燕园见到骑自行车的罗老师,都会倍感亲切。一直到90年代末,罗豪才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他还一直骑着那辆刹车不灵的“二八”自行车,穿行于燕园的大路小巷。
1999年,罗豪才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筑巢引凤,精心培育,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健康发展》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科技部和教育部也对此作了高度评价。
虽然工作繁忙,可罗豪才依然在其专业领域不断进行着研究。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耄耋之年的罗豪才以北大法学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名誉主任。
根据公开资料,直至2016年,罗豪才的身影依然活跃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各项活动上,并且还就“互联网时代的人权与发展”等最新议题发表观点。
如今,一代法律大家去世。他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必将被人们永远铭记。
据悉,罗豪才的后事和追悼安排将由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
高龄者,也算是寿终正寝了。
焦洪昌:结一份善缘 |公法群英期待之作
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而解释者总是希望从规范中寻获当代问题的答案。
—— 劳伦斯·却伯
文|焦洪昌
源|《立法权的科学配置》后记
结一份善缘
2015年冬天的一个傍晚,前辈大哥姜明安来电,说北大有个教育部基地课题,叫“立法权的科学配置”,希望我能申请。近几年参加他主导的博士答辩,参与他主持的公法项目,听他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感觉明安兄是个率真的人,热情的人,合作愉快的人,就集中精力收集资料、讨论大纲、撰写标书、接受评判,最终获得了课题立项。2016年6月7日,明安兄邀请罗豪才先生、郭道晖先生、孙琬钟先生、张春生先生、朱维究先生、王磊教授和蒋劲松教授等,在北大东门小四合院,举行开题论证会。
初夏的北京,微风习习,天蒙蒙亮,我就来到北大校园。法学院小广场上,汪建成、张守文老师等正在打太极拳;未名湖畔,鸳鸯、野鸭等正在划着水线;博雅塔尖,风铃正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图书馆前,一对石狮子正迎候一张张青春的笑脸。我兴奋地来到会场,看到基地叶元生老师正指挥课题组成员,做会前准备。
专家组的各位前辈都是老熟人,他们相互握手,互致问候,说说头上的白发,聊聊身体的发福,亲切、自然、随性。主持人是明安兄,他面色红润,精神饱满,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介绍每一位长者。王磊则代表北大社科部,祝贺开题,并真诚感谢前辈们莅临教诲。我简要汇报了课题的结构和思路,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研究的重点难点。
朱维究老师是我的授业恩师,第一个发言。她指出,立法权科学配置研究,要把握法的中国性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两大背景,统筹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这四个维度,认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立法权配置中存在的经验和教训,努力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形成论理性和前瞻性成果。她强调,法律的本质在于用正义的逻辑代替武力的征服,所以制度建设一定要跟上人类思想的脚步。
郭道晖老师来得很不容易,因为他正全心全意照顾老伴张静娴,为了参加今天的会,他特意请女儿来替班。郭老坦言,立法权科学配置研究应当强调立法权的核心功能,在党与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必须强调依宪执政与依宪治国,在立法权的重心上,应该考虑将重点从经济立法、行政立法转移到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立法上来。同时,立法权的配置应当注重由人大主导,而非过多地授权给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应当只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要凸显立法保障公民自由与权利的功能。郭老强调,立法是理论的力量,行政是实践的力量,只有思想相互碰撞才能有理论的闪光,这些都需要课题组拿出智慧和勇气。
张春生先生长期在全国人大从事立法工作,有着深厚的专业修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说,立法权的科学配置研究应聚焦国内法与制定法,重点回答不同立法主体的权力界限问题。事实上,宪法规定国务院的“根据原则”,地方性法规的“不抵触原则”,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原则”,并没有科学地回答立法权的配置问题。因此要深入研究立法权科学配置的具体标准,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修宪建议。尤其对不抵触原则,要结合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职权和相互关系,集中研究几个核心问题,形成对策性建议,向有权机关反映。
孙琬钟先生曾长期在国务院法制局工作,对立法深有感触,他提出,立法权的科学配置应立足于事权划分,权限不清则立法不可能科学,这个问题要放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来考虑。实践中,存在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课题组应该进行深入研究。同时要充分阐释立法权科学配置的理由与根据,并与改革发展的实践紧密结合。
蒋劲松教授是横跨立法与教学的两栖学者,他出版的三卷本《德国议会》,在学术界有很大影响。他建议,立法权科学配置研究要注意汲取西方经典思想家的理论资源,同时把握好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界限,注意哪些措施在增强科学立法,哪些措施在强化民主立法,这关涉课题的研究重心和方向。他说,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用经验和智慧做出的成果。
王磊教授是中生代宪法学者,他提醒课题组,研究立法权的科学配置,要准确把握“人大主导立法、立法引领改革、改革于法有据”这三者的关系,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和全面落实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两方面入手,深刻把握研究对象,形成中国特色的立法话语体系。
姜明安教授最后发言,希望课题组围绕什么是法、何为立法权、怎样进行科学配置这三个核心问题展开研究,要突出重点难点,找出真问题,探寻解决之道。要关注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如协同立法、军事立法、党法与国法关系、地方立法权扩容等,进行深入研究,争取按时完成创新性成果。
罗豪才老师先去参加一个人权方面的会议,会后马上赶过来。他说,我对立法问题感兴趣,想听听大家的高见,也想会会老朋友,心里总惦记着。我上次病了以后,现在虽然好了,但腿脚有些发软。记得初识罗老师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本科毕业留校任教,经常骑自行车到北大转悠,听听肖蔚云老师讲“八二年宪法的诞生”,听听罗老师讲“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与政治制度”,转眼已经30多年了。罗老师身材魁梧,满头银发,讲话声音不高,但和蔼可亲。他的到来让我心存感激,今天简直是群英会。六位先生坐前边,其他人站后面,我们拍了一张珍贵的合影。
接着,大家移步到直隶会馆午餐。罗老师说,家里人不让喝酒了,不过今天特别高兴,想一块喝几杯。老先生们举杯小酌,气氛热烈,仿佛回到了青年。小辈们纷纷敬酒,情感真挚,仿佛回到了家庭。酒真是一件妙物,关键时给人助兴。艾青形象地说:她是可爱的,具有火的性格,水的外形,她是欢乐的精灵。
2018年2月18日,罗豪才先生不幸逝世,我无比悲痛,跟随罗智敏和成协中,到先生寓所进行了吊唁。
2019年,去台湾政治大学开会,翁岳生教授致辞提到罗豪才教授逝世,泪流满面,痛哭失声,他说这是海峡两岸公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在“立法权的科学配置”课题成果即将付梓之际,我真心感谢课题组的同学们,真诚感恩参加开题论证的前辈们,真切感念出席结项答辩的专家们,还有北大出版社的蒋浩副总编及杨玉洁、靳振国两位责任编辑,是你们的无私帮助和倾情付出,才使我们有了这部作品,结了这一份善缘。
附本书撰写分工:
导言:席志文
第一章:江溯
第二章:杨敬之
第三章:古龙元
第四章:谢立斌
第五章:潘英、蒙明利
第六章:刘杰超、曹舒
第七章:章志豪
第八章:江溯
此外,黄亚熙、王柳、邓思齐、段琼、王敬妍、张成飞、吴希阳、黄馨仪、俞伟、陈嘉林、王天铮、潘峰、马骁、徐航、王新萍、李康根、江水长、张鹏等参与了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讨论工作,赵伟、张肇廷和范力文参与了通校工作。在近五年的研究中,还有其他很多研究参与者无法一一具名,在此一并致谢。
罗豪才先生生前关注的公法课题
郭道晖、孙琬钟、张春生、朱维究、姜明安、王 磊、蒋劲松
公法群英期待之作
把握法的中国性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两大背景
认真梳理1949年后立法权配置的经验和教训
努力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中国公法研究的论理性和前瞻性成果
系统回答当代中国立法权科学配置中的重大问题
符合中国实际的务实之作
将研究方法运用于研究对象的自觉之作
承载改革使命的创新之作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立法权原理与立法权的科学配置
第一节 立法权的本质
第二节 立法权与制宪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区分
第三节 “立法权科学配置”的含义
第二章 党的领导与人大立法
第一节 党与人大关系的宪法分析
第二节 党对立法的领导权
第三节 党领导立法的具体权力
第四节 党领导立法的发展与完善
第三章 我国国家立法权的科学配置
第一节 我国国家立法权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的现状分析
第三节 完善我国国家立法工作的建议
第四章 行政立法权的科学配置
第一节 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
第二节 国务院立法权配置的改革方向
第五章 地方立法权扩容背景下的央地立法权科学配置
第一节 我国地方立法权配置的历史考察
第二节 我国央地立法权现状分析
第六章 区域一体化视野下立法权科学配置
第一节 区域一体化视野下立法权科学配置的两种模式
第二节 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立法的完善
——以中央立法模式与地方立法模式融合的视角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协调的理论与实践
第七章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立法权科学配置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与一般地方立法权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与上级国家机关权限的科学配置
第八章 走向规范化的军事立法权的科学配置
第一节 我国军事立法权配置的规范依据
第二节 我国军事立法实践中的事权配置
第三节 军事立法权配置的特点及改革方向
后记 结一份善缘
立法权的科学配置
焦洪昌 / 主编
本书从立法权的原理、科学配置立法权的意义、方法及标准等立法权配置的基本理论出发,一方面围绕党的领导与人大立法的统一、国家立法权与地方立法权的协调、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的划分等我国立法权配置的根本性、一般性问题科学阐述;另一方面聚焦区域一体化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及军事立法权的科学配置等我国立法权配置中有特色、新产生的问题深入探讨,系统地回答了当代中国立法权科学配置中的重大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积极的实践意义。
著名法学家罗豪才火化了吗?
2月24日,著名归侨、法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罗豪才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
罗豪才因病于2018年2月12日9时0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
罗豪才,1934年3月生,福建安溪人,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奠基人。
1952年至1956年,先后在广东省广州知用中学、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学习。
1956年至1960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0年至1984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
1984年至1985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
1985年至1986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86年至1995年,任北京大学副校长。
1995年至1997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罗豪才称:中国逐步形成了一种契合中国“和合”文化传统、符合建设和谐社会事实、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公众需要的人权保障“中国模式”。罗豪才表示,文化的多样性和国情的差异性,决定着人权保障模式的不拘一格。原来的人权观更多地体现西方价值观,对亚洲文明和发展中国家的价值观反映不够,在继续强调传统人权保障的同时,应更加关注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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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797662.mormonfind.com/news/608e78298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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